2010年8月24日 星期二

8/26 (四) 14:30 李明璁違反集遊法案@台北地院刑3庭,法官取消原訂七月底的宣判期日,並傳喚派出所長林崇志出庭

【法庭觀察 動員通知】
日期:2010年8月26日(星期四)
時間:下午14:30
地點:台北地方法院刑事第三法庭(北市博愛路131號)
交通:捷運小南門站,一號出口步行至法院約五分鐘


法官取消原訂的宣判日,改於8/26開庭,並傳喚派出所長林崇志到庭

為抗議陳雲林來台期間警察的不當執法,2008年11月6日、7日台大社會系李明璁教授與一群民眾在行政院前靜坐抗議,卻因此活動被視為首謀,而被檢察官依集會遊行法第29條的規定起訴。

經過一年多的訴訟,原本法官已宣布於今(2010)年7月底宣判,卻臨時取消,改定於8月26日開庭,並再次傳喚舉牌要求群眾解散的派出所所長林崇志到庭。

我們對於檢察官無視憲法言論結社自由保障、以及標準不一的濫行起訴,感到 憤怒。在此,我們敬邀關心集遊法修廢問題的朋友,歡迎前來法庭旁聽,發現 真相,瞭解集遊惡法缺失!

法庭觀察不需換證,可直接進入該庭入座旁聽。民間司改會,感協您的支持~!


法庭觀察聯絡人:

民間司改會執秘 楊宗澧 02-2523117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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