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3日 星期一

人民需要高品質的檢察官辦案效能

楊宗澧(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秘書)

警政單位於去年陳雲林來台期間發生一連串維安失當、違法濫權的事件,民間司改會於去年11月5日率先對北投分局長李漢卿處置「上揚唱片」不法一案提出告發,並針對陳雲林來台期間遭受國家暴力侵害的民眾,組成義務律師團協助當事人提告,其中一位當事人,紀錄片工作者陳育青小姐,由於到飯店訪友時順手拿出手中DV進行拍攝,卻被警察以非媒體記者為由不得在管制區錄影,使用粗暴手段制止其拍攝並造成多處受傷一案,自去年十二月開了第一次庭之後,直至最近陳育青小姐才「終於」又收到傳票,通知即將在本週三開庭。

從事件發生至今,已經歷三個多月,民間所提出的告發或自訴案件,也都陸續開了「第一次」的庭,但在第一次開庭後,也開始陷入漫長的司法程序。以「上揚唱片」案為例,事發至今已時隔一季,但檢方對本案的偵查進度卻遲未終結,相較於中國海協會副會長張銘清來台時遭王定宇議員與群眾近身抗議一案,檢方在偵辦八天後即快速起訴王定宇等人,如此的效率,讓人民不清楚檢方辦案效率的指標究竟該如何檢視才算公允?

以法務部公布的97年12月法務統計資料來看,97年12月地院檢察署終結偵字案件,平均一件所需日數為60.5日,也就是說,我們在王定宇案中看到檢察官辦案八天起訴的極高效率,但上揚唱片案的遲未結案看起來是效率低落。我們雖體恤基層檢察官辦案的辛苦,但司法過程的低落效率卻也很容易增加了人民對於司法的不信任,人民希望有公平、獨立、有效率的司法程序,但是對照「上揚唱片案」與「王定宇案」,檢方的偵辦效率卻充滿了許多的「不一致性」,這類的不一致自然地容易給予外界以政治意識型態的方式來聯想到司法的不獨立性或者對司法的不信任。

在高舉「司法獨立」改革大旗多年以後,當前台灣司法困境,似乎不見得完全是司法獨立或不獨立的問題,我們要問的反而是,司法也許獨立了,但是否有獨立的法官、檢察官?我們從檢方在偵查作為一致性的指標上,目前看到的實況是並不一致,我們除了期待法務部應該要想辦法對於檢察偵查的作業流程去努力改善,去建構一個正當的、有效能的法律程序來追訴犯罪,對於去年陳雲林來台期間所引發的各個事件,是否也應儘速調查、審理,或許這也是化解民間社會對司法不信任或疑慮的最好方式之一。

本文部分刊登於2009.2.24自由時報自由廣場,此為完整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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