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4日 星期三

邱和順案22年更11審第2次開庭通知

「遺失的證物」與「查無此人的指紋」~邱和順案22年更11審第2次開庭~

日期:2009年10月16日
時間:下午 2:30
地點:高等法院刑事庭第16法庭(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27號,可搭捷運至小南門站下車)

本次法庭觀察重點說明:

本案就柯洪玉蘭案部分,律師團將在此次開庭聲請調查遺失的證物,亦即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偵查報告照片中所示的黑色大塑膠袋。假若被告自白之棄屍地點(射流溝)正確,柯女的屍體較重,裝有柯女衣物之塑膠袋較輕,如由同一地點往下游漂流,柯女衣物之塑膠袋理應漂得比屍體更下游,何以在柯女屍體上游十七公尺處,發現裝有柯女衣物之塑膠袋?

就陸正案部分,由於指示取款及交付贖款之信封及字條上所採得之指紋,與所有被告均不相符,因此律師團已在上次開庭聲請函查信封袋上的「不明指紋」。然函查回覆,該指紋既非陸正之母邱素蓮的指紋,也非所有調查與鑑識人員之指紋。那麼這個找不到主人的指紋與信封袋,是否又代表此案另有真兇?

對此,律師團所表示的意見為:刑事警察局予法院之函覆,不但顯示無法排除陸正案為被告以外之人所犯的可能,而且進一步動搖被告自白之真實性。

這個懸了22年的案子,真兇到底是不是已被羈押超過20年的邱和順以及其黨羽?我們邀請你來到法院,親身聆聽各方的說法,體驗法庭的程序與法律的正義是否真如你所信賴的完美無缺!

案情簡介及其他相關資訊請見此處

法庭觀察聯絡人: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秘書 楊宗澧 02-2523-1178 分機16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秘書 邱麗玲 02-2523-1178 分機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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