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鄭伊淳(高雄大學法律系學生)
聽說法庭開庭時會有許許多多的狀況,例如:延遲開庭、法官及檢察官的態度可能不佳之類的、被告沒有辯護人時會造成弱勢的局面、書記官的紀錄速度有待改善、以及通譯的虛設....等等,這讓原本從未去過法庭的我感到意外,以前從沒想過法庭開庭竟然會存在著這麼多的問題,因此抱著驗證的心態去做了第一次的法庭觀察。
第一次去法庭觀察開庭情形,連看了兩個庭,都是由同一位法官搭配同一位檢察官審理及起訴,第一組當事人有律師陪同,因此就很幸運的可以看到較完整的開庭過程,該當事人是以偷竊被起訴,而他的陪同律師看來似乎也有備而來,帶來了一大堆的資料,反觀檢察官可能因為工作量太大,資料量相對的看來就比較少,而法官再審問中看來是一位較有耐心的人,並不是之前常聽說的那種會沒耐心聽完被告陳述的法官,在交互詰問的過程中,被告的辯護人果然就像電影裡演的一一陳述了被告的行蹤,而輪到檢察官陳述時,我真的替他捏了一把冷汗,因為檢察官好像還搞不太清楚案情的詳細經過、確切事發時間以及起訴書中提及的人物與被告之關聯,還由被告來澄清檢察官弄錯時間......等等之類的問題。
而第二組當事人是因為違法使用毒品而被起訴,相對的沒有辯護人的被告,真的顯得比較弱勢,檢察官的口氣明顯比較重,而被告如果回答的比較含糊,檢察官會比較嚴厲的斥責他,而且被告有時看起來搞不清楚狀況,或是聽不清楚或著是聽不懂法官所言的名詞時,檢察官就會再重新告訴他,但是就我個人而言,我覺得那種語氣也比較重了一點,而到最後似乎都變成檢察官在詢問被告了,而法官似乎就變成只能補充檢察官所說的話。
之後找了時間又再去了法院,因為之前都是聽刑事庭開庭,所以後來跑去聽了民事庭開庭,一進去後就看到了被告席上坐了一對母子,而原告席上與刑事庭不同的是坐的不是檢察官,而是與原告較有同等地位的一般民眾,應該是某公司的法務人員,原本覺得這樣應該就不會有在刑事庭裡看到較為不公平的狀況,而法官雖然口氣溫和且有耐心的聽被告及原告的陳述,但是一般民眾真的對開庭程序及需要準備的資料沒有充分的瞭解,當法官要資料或著是證件時缺東缺西的,造成開庭不算順利,以致於必須延期,而過程中法官還得數度重複剛剛被告原告或著自己所說的話給書記官紀錄,而聽到法官的轉述顯然與之前所說的有些微出入,而且這樣也使得原本可能很快就結束的事情又增加了兩三倍的時間,來等待書記官能盡量正確的紀錄法庭內容。
而在我們離開時遇到其他也剛好來做庭觀察的同學們,他們顯然沒我們幸運,聽說他們要拿紙來紀錄都被法警制止了,在這幾次的法庭觀察中,覺得有幾點我們的司法審判程序還真的需要改進,就是法官及檢察官是否真的有花足夠的心力在每件案件上,是否真的了解案情的來龍去脈以及對於被告人權的尊重,而書記官的打字數度,在每一個庭上幾乎都造成了問題,有個庭被告較習慣說閩南語,而且明明就有通譯但是卻都還是檢察官來翻譯給被告聽,顯出通譯的虛設,總之進行法庭觀察後,有種想法覺得如果我是被告來開庭,絕對會不知所措,而且法官也跟檢察官站在同一陣線上似的,並沒有做到完全的公平審判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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