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劉芸甄(高雄大學法律學系學生)
第一次隨著學校參觀高雄地方法院,在高雄地方法院門口,有一位女律師接待我們學生,介紹我們如何當法庭觀察員還有一些注意事項,入口處有司法志工的服務台,可引導當事人開庭和洽公,一樓和二樓都是刑事法庭,三樓是民事法庭。我和同學參觀刑事法庭,一進去就被檢察官犀利的口氣震懾到,檢察官情緒激動而咄咄逼人,這庭主要是有關毒品,被告涉嫌販賣毒品,我在後面被這嚴肅的氣氛開始緊張,但是被告似乎沒有太大的反應,一味說自己的道理。
我仔細觀察周遭環境,法官穿著藍色的袍,公設律師穿著綠色的袍,檢察官穿著紫紅色的袍,不同的顏色象徵不同的地位。而被告身旁有兩位法警監視,而應訊台上有提供眼鏡,是個人性化的設計,法庭內也是配備著電腦,書記官負責打字開庭的內容,法官也會幫忙書記官,避免遺漏一字一句。辯護律師在法庭內都沒有說到幾句話,幾乎都是檢察官,但是我聽到檢察官對被告做人身攻擊,我覺得在庭內是很不文雅的行為,況且是檢察官,這樣的態度有失身分。第一次就聽到看到很刺激的法庭,隨後也去看了民事法庭,比起刑事法庭沒有很嚴謹,幾乎法官都很年輕說話也輕聲細語,沒有像刑事法庭那樣的莊嚴隆重,民事法庭開庭速度很快也很快結束,刑事法庭比較久,後來還是又去看刑事法庭,看了一些販賣毒品、持槍械的、過失致死的……等等。結束後,女律師問我們有沒有疑問,同學都有一些問題,像是通譯在庭內沒有事情做,頂多呈現書面給被告看。這趟高雄地方法院之旅讓我了解到法庭開庭程序,還有一些法律知識,也讓我感受到法官們的辛苦。
後來我和同學又去了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高分院比地方法院大,但是人沒有很多,設施比較完備,服務比較多元化,讓我印象深刻的是,有建立殘障專用道,導盲系統.愛心鈴…甚至有配備輪椅供人使用,還有閱覽室及哺乳室等等。我們先去看了刑事法庭,剛好是改裝槍械,可是很不巧的,我們一進去不久,發現他們已經審理完案件了,法警帶被告從法庭一個小側門出去,我一直以為被告是從門口出去,總算解除我的疑惑。之後,法官很貼心的問我們是哪個學校,還很親切的鼓勵我們,要我們加油。服務員也很細心指導我們。看完刑事庭和民事庭後,走道上非常安靜,或許是人很少,但顯得更為莊重。
去過了地方法院和高分院後,大致瞭解了法院的各項作業流程及民、刑法之不同,以前總認為法律總是充滿了距離感,而法院也是個麻煩又冷酷的地方,但是參訪活動後,讓我覺得法院和人民不只息息相關而且還是為民眾伸張正義的公平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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