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1日 星期三

◎個人觀察◎如果法警對旁聽者的態度不改進,試問會有多少人去旁聽,又如何達到法庭公開審判的原則?

/陳俊嘉(高雄大學法律學系學生)

 

這學期參加了法服社,看到要去法院觀察,我的內心即非常的興奮,但第一次去參觀法院使我對法院並不是那麼的喜歡,原因很簡單,因為法警不准我在法庭中拿出筆及紙,然後說不要做任何抄寫的動作,接下來的幾次,法警也幾乎都是同樣的態度,真的讓人不太高興,而幾次觀察下來,感覺上法官的態度都還算不錯,都會給當事人充分的表達。但是其中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

 

第一、我國的訴訟輔導感覺仍然不夠,在我其中一次的觀察中,被害人完全不清楚要去申請假扣押或是假處分等保全程序去保住自己的財產,而在庭上跟刑庭的法官問被告是不是財產已經被扣了?而這位刑庭的法官也無任何方法可以幫忙她,只能說我很同情妳的處境,那時我看這一幕深深感覺到我們的訴訟輔導還是不夠,所以導致有些人隨便去問一些沒有法律知識的人,而導致出我所看到的問題。

 

第二、現在的檢察官雖然已不會如同從前一樣,在開庭時只會說那幾句:如起訴書所載、請法官依法判決等等這些形式的答話,但在我的觀察中,當法官問檢察官起訴理由時,檢察官其實是在照唸起訴書上的東西,當然這怪不了檢察官,因為人力有限所以一個案子通常不會是同一個檢察官一直負責到結案,這只能說是制度上的問題

 

法院觀察到目前為止給我的感覺,我覺得問題大概就這兩點,不過另外要提到的就是法警,對於我們這種學生的觀察員好像都一副戒慎恐懼的樣子,雖然說也不乏會跟我們聊幾句的法警,不過大部分的法警都不是那麼的友善,好像看到有人來旁聽是很奇怪的事,然後又一副學生樣好像看起來感覺更怪。我國的司法制度其實可以改進的地方還是很多,像這旁聽制度也是一樣,如果這法警對每個人都這個樣子,試問會有多少人會去旁聽,又如何去達到法庭公開審判的原則呢我相信我國的司法制度比起從前是有進步了,但好還要更好,目前一般的民眾有很大的一部份仍然是不相信司法的,這就代表我們還有進步的空間,讓所有的民眾都能公平獲得法律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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