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4日 星期三

◎個案觀察◎身邊沒有律師的當事人通常是遲疑很久,聽著通譯不耐煩的解釋,以沒有意見作收

文/林德柔(台大法律系財經法學組學生)

  這學期開始選擇了司改會的法庭觀察作為服務課程的內容,其實在參加說明會以前,不太了解是要做些什麼,聽到要去法庭觀察,也不以為意。聽著楊先生說法庭可能會有的狀況,也不覺得有什麼嚴重,直至實際參與了法庭觀察,才發現並不是如我所想像的那樣,除了法官是否公正廉明的部分我們看不到之外,很多在開庭當時的狀況是我未曾預料到的。


  比方說以刑事庭為例。當當事人帶著腳鐐手銬出現的時候,我不諱言那沉重的鐵器造成我的恐懼感。看著理著平頭的當事人與身邊看似有些漫不經心的法警,我握緊了手中的筆桿。然而當事人並不如我想像中的那樣凶神惡煞,面對法官高踞的優勢角度,俯視的眼神以及冰冷的用語,身邊沒有律師的當事人通常是遲疑很久,聽著通譯不耐煩的解釋,當事人默默地回答了,通常是沒有意見作收。檢察官通常顯得一派輕鬆,就算是關於殺人未遂的案子,也似乎是司空見慣。


  印象最深的是,有一個案子案由是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當事人從頭到尾十分靜默,對於任何法官所述的內容都沒有意見,也沒有辯護人出庭。直至最後,法官問他還是否有任何意見要表達,當事人聲音微弱地說,希望能夠判輕點,他願意改過自新,真的很希望法官可以從輕審判。檢察官聽完,稍微思考一會,突然說他不再上訴了。此時法官與檢察官相視而笑,在場的我忽然腦中一片空白,說不上來是何種感覺。


  由於刑事庭與民事庭我都去過,感覺兩邊的氣氛真的差很多,刑事庭空間狹小,令人產生壓迫感,走廊上不時有腳鐐手銬的撞擊聲。反觀民事庭,燈光明亮,在法庭上兩方當事人會為了房屋漏水而爭執不下,開庭就開了兩小時。西裝筆挺的當事人與律師們商討對策,在法官問話時當事人甚至可以站起來侃侃而談,與刑事庭的當事人完全不同。且民事庭的當事人都充滿自信,法官也客氣許多,反觀刑事庭的當事人與居高臨下的法官,這樣的對比令人十分感慨


  有可能我看到的民事庭都是為了小事爭執不下,還有更多關係到家庭生計的問題我未曾看到,但至少這對我來說還是造成相當大的震撼。有人為了一個變電箱的擺設爭執不下的當時,另一個法庭正在審理關於殺害人命案件。每個人對於事情的包容力不同,是以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糾紛,這句話完全印證在法庭之中。


  這些日子以來的法庭觀察帶給我相當大的震撼,以後我可能都要在這片領域之中打轉,提早接觸法庭讓我想得更多,也對自己有了更多的期許,希望能夠從這些法庭觀察的經驗中,學習到更多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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