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9日 星期四

[民間司改會公告]

公  告

本會前曾以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鍾華法官遭民眾檢舉有不適任法官情事,經聯合台北律師公會蒐集事證,已於200941日偕同婦女團體代表,面見司法院賴英照院長,請求司法院給予鍾法官應有之適當處置。

賴院長除邀同少年及家事廳簡廳長向與會代表說明其依行政監督職權進行之調查行為與相關資訊數據外,並另由台北地方法院楊院長說明已檢具相關資料,將鍾法官送交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自律委員會評議,俟評議結果出爐,將主動通知與會代表。

本會將靜候台北地方法院之自律評議結果,如其議決不符人民期待,本會亦不排除另覓其他適法管道,持續貫徹監督不適任法官檢察官的行動。

非常感謝這段期間所有民眾給我們的諸多建議及熱情的支持,歡迎大家在司法改革的道路上與我們併肩行進。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敬上

1 則留言:

  1. 我在97年看自由時報找工作被騙
    當我發現被騙去報警卻被警方說我是嫌疑犯之能做筆錄
    做完筆錄叫我回去等消息.後來我就跑到桃園超商工作
    等法院通知~我也每天看新聞!看騙我的人有沒有被抓到
    在去年4月被抓到~我七月開庭~後來我就把給求職證據交給法官
    請求調 詐欺嫌犯出來對質!本來想說法律會還我一個公道~誰知道
    法官王玄把他列為污點證人呂德政誣賴我說我以3~到5千塊賣給他
    法官也不聽我解釋一直逼我認罪
    後來判我3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一天抵一千
    我是受害人被騙錢騙門號!到後來還要被判刑
    這世界還有天理嗎?我去求助監察院高雄市長司法院都沒用
    他們回我說不能干預司法....
    正常人會因為幾千塊讓自己被關嗎?
    我是受害人被騙還要我繳罰金
    我陳情給.很多官員
    都回說不能干預司法
    有證據還被判詐欺幫助犯
    我也是受害人我也被騙!
    我有證據為什麼不借提呂德政出來對質就逼我認罪
    請求掉呂德政出面對質
    我如果背上一個前科我的人生就完蛋了
    我要怎麼才能讓法官借提呂德政出來對質
    我目前有一個新的人證港東里
    張士賢 辦公電話2366019
    住宅2357651
    手機0932746590
    傳真2366019
    復興一路159巷46號
    里長有呂德政的資料
    請問我該如果平反自己的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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