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31日 星期一

[採訪通知]「不能沒有你」,災民及弱勢需要民間法律扶助!

「不能沒有你」,災民及弱勢需要民間法律扶助!
--民間團體反對法律扶助基金會官方董事過半記者會--

~這是法律的問題,你去台北找官員,找總統也沒有用~ ---電影「不能沒有你」對白


各位媒體朋友,

這次88水災,政府在救災過程中表現出有目共睹的顢頇、傲慢、沒有效率,若沒有民間力量的參與,情況將更不可收拾,而我們還能期待這樣的政府?

立法院上院期的附帶決議提到凡是官方捐助超過二分之一的基金會,官方董事應該過半。但是民間社團認為這份附帶決議不應該將法律扶助基金會囊括進去,假若法扶改為官方主導,會比民間主導的法扶會更瞭解弱勢民眾的需求嗎?而在這次88水災可能造成大量的國家賠償及行政爭訟,這些案件都是以政府機關為被告,一個官辦的法扶會,如何以政府機關為被告,為民眾爭取權益,又如何確保民眾的信賴?因此民間團體希望司法院停止將法扶董、監事會修改為官派代表過半之相關作業。

在電影「不能沒有你」的劇情中,男主角想要透過法律解決女兒監護權的問題,卻始終不得其門而入。官方告訴他要「按照規定」,要「依法辦理」,雖然看起來一切都合法,卻完全沒有道理。以致於被迫做出幾近自殘的行為,然而這就是我們的政府!我們的官僚!

為此,各界社會團體包含民間司改會、勵馨基金會、老人福利推動聯盟、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台灣勞工陣線、台權會、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中華民國殘障聯盟代表、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律師公會等將於91站出來捍衛法扶基金會的獨立性。會中也將邀請電影「不能沒有你」的男主角兼編劇~陳文彬於現場為弱勢的法律權益發聲,並說明在面對僵化的官僚體系中,一般民眾是如何的無奈及無力。

邀請您一起捍衛唯一可以協助弱勢民眾對國家訴訟的法律扶助基金會!

時間:200991(星期二)上午1000
地點:NGO會館(臺北市中正區青島東路八號)

時間

內容

出席貴賓

10:00-10:10

反對法扶官董過半說明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律師

10:10~10:20

從電影「不能沒有你」來看弱勢民眾面對法律的無奈

「不能沒有你」編劇兼男主角陳文彬先生

10:20-10:35

災民及弱勢族群的法律困境及需要民間法律扶助說明

婦女、老人、智障者、勞工、原住民

10:35-10:40

公佈民間社福社團連署書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律師

10:40-10:45

災民及弱勢需要民間法律扶助儀式

全體出席貴賓

10:45~

媒體Q&A

新聞聯絡人:民間司改會 林峰正律師 0926-363-473

2009年8月10日 星期一

香港可以 台灣呢?

林峯正律師(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

  關於廢除死刑的世紀爭議仍在進行中,但全球各地的廢除死刑運動可沒有因爭議而停止。根據國際特赦組織截至二○○八年底的統計資料顯示,全世界已全面廢止死刑的國家有九十二個,只在戰爭時還維持死刑的國家有十個,超過十年以上沒有執行死刑的國家則有三十六個。另一方面,保有死刑的國家只有五十九個,在二○○八年度,其中的二十五個國家事實上執行了死刑。
  進入二○○九年,四月有位於東非的蒲隆地廢止死刑,六月還有西非的多哥也廢止死刑。換言之,法律上廢止死刑及超過十年以上不執行死刑的國家已達一百四十個,如果從最簡單的數字來看,維持死刑的國家只有不到三分之一,潮流走向再清楚不過。
  回顧台灣,自二○○五年底開始迄今為止,已有超過三年半的時間沒有執行死刑。有趣的是,這段期間歷經了台灣第二次的政黨輪替,在法律上擁有槍決核准權的法務部長都不願執行死刑,在某種意義上也代表藍綠兩黨的行政部門都對執行死刑有疑慮。更進一步說,台灣司法史上第一個拒簽死刑執行令的法務部長就是現在的馬總統,一九九五年時,他擔任法務部長時說了一句銘言,他說他看了蘇建和案的卷宗以後,若簽准執行令會內心不安,蘇建和等三人才因此逃過死劫,得以讓整個案子延續至今,因此,馬總統執政後,他的法務部長不執行死刑,似也有跡可循。此外,陳水扁總統在二○○○年當選後就職前在拜會天主教單國璽樞機主教時,第一次明確表示台灣將跟進世界人權潮流,逐步走上廢止死刑的方向,至二○○五年底開始促成台灣暫停執行死刑,其來有自。
  前後兩任藍綠不同政黨的總統固然在政治上捉對廝殺,但在死刑問題上卻態度接近,雖不敢立即廢止死刑,但至少做到暫停執行,也符合了聯合國二○○七年十二月所作成促使各會員國若不能放棄死刑這種不人道的刑罰,至少也應暫停執行死刑的大會決議。
  民間的反應又是如何呢?根據中央研究院二○○六年所作有關死刑問題的民調結果顯示,仍有八成的民眾支持死刑,但若進一步詢問假設將死刑改為終身監禁,贊成廢止死刑的民眾將會自二成上千至五成,由此結果可以看出台灣民眾對於死刑問題的態度並非鐵板一塊,只要有適度的配套替代方法,放棄死刑並非不可能的任務。
  基於這樣的前提,筆者所參與的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就在上週組團訪問鄰近的香港,他們在港英殖民政府執政的一九九三年已廢止死刑,替代措施就是終身監禁。我們除了拜訪各政府機關、立法會、律師公會及NGO組織,得到香港多數民眾早已習慣一個沒有死刑社會的答案外,還在一個特別的安排下得以參訪位於香港機場旁的石壁監獄,那兒就是香港政府監禁近百名終身監禁受刑人的所在。
  根據獄方人員表示,終身監禁受刑人確實需要在管理上多費心思,在戒護上也要多加小心,不過根據他們的經驗,並未發生過重大的違紀脫逃事件。重要的是,為了讓終身監禁受刑人有復歸社會的希望與機會,他們是可以接受定期覆核,透過法律授權的審核程序獲得假釋,通常獲釋的人都已監禁超過二十年以上甚或更久。當被問及假釋出獄的人再犯率如何,獄方表示幾乎未曾發生,他們都已在監獄耗費人生的黃金歲月,自然小心謹慎珍惜自由。
  香港是華人社會唯一沒有死刑的地方,縱然在政治上已回歸全球執行死刑人數最多的中國,但與我們接觸的官方與民間人士都異口同聲珍視這項人權價值,也成為他們的生活方式。
  香港可以,台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