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4日 星期二

聲明稿:《法官法》闖關,名實不符,成效如何不難預見。本會將成立申訴中心,擇期公告。


2011年06月14日 晚間9:00發出

立法歷史超過二十年的《法官法》,已於今晚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本會敬表意見如下:


一、 現在三讀通過的《法官法》版本是高度政治妥協下的產物,距離理想仍遠,可說是50分的《法官法》,應隨時準備補考

二、 《法官法》本應建立在「資訊透明」及「引進他律」這兩個前提之下,但最後決定法官懲戒結果的職務法庭成員全都是職業法官,官官相護,不可避免;人民不能直接檢舉法官;評鑑委員會外部委員之產生仍帶有濃厚官方色彩,都與前揭前提背道而馳。《法官法》名實不符,成效如何不難預見

三、 本法正式施行後,民眾當可觀測司法品質的改善幅度及速率。本會自當繼續與人民站在一起,共同監測本法的實踐,並適時提出改善意見。

四、 鑒於本法公布後六個月後法官評鑑機制將正式上路,本會為協助民眾檢舉不適任法官、檢察官,將於近日內擴大籌設受理個案之義務律師小組,正式成立申訴中心受理民眾檢舉,並已申設專線電話02-2542-1958,由專人接聽,正式成立日期將另行公告週知,歡迎民眾利用。


【新聞聯絡人】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律師 // 02-2523-1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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